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业务招待费是不是餐饮费?)
时间: 2024-08-04 13:45:20
现在正是各家有限公司忙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报的时候。
今天聊一聊业务招待费的一些常识。
业务招待费,很多人自然而然的把它理解为吃吃喝喝的费用,习惯视同于餐饮费。
这种理解是不对的。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上一般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所必要的一项费用支出。
其一,业务招待费的核算范围要大于餐饮费。
其二,并不是餐饮费都在招待费中进行核算的。
业务招待费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宴请、娱乐或者工作餐的开支;
2、组织员工与单位外部人员考察、旅游等活动发生的交通食宿费、景点门票费等开支;
3、外部人员到企业考察调研、合作项目等活动产生交通食宿费等开支;
4、赠送客人礼品、纪念品等开支。
不少企业将交通食宿费一概计入差旅费是不准确的,只有本企业的员工出差产生的费用才能在差旅费中进行核算。
业务招待费正确的记账是记入“管理费用”,一般不再“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归集,已经归集到上述科目中的需要调整至“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并不是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直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在发生额的60%和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个数据比较后孰低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如:2023年度某企业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总额的60%=10*60%=6万元
销售收入的5‰=1000*5‰=5万元
6万元大于5万元
则2023年度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为5万元。